关于撤销宋晨光的政协江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(2010年7月28日政协江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)
根据中共江西省委(赣委[2010]118号)文件精神和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政协江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,撤销宋晨光的政协江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资格。
来源:江西日报编辑:熊瑛